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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白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酿酒网 日期:2010-11-19
招商-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酿酒(酒业、白酒)协会,财贸轻纺烟草(轻工、轻纺)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实施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知识、练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工作热情,促进我国白酒行业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白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为了做好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成立第二届全国白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和监审组。办公室分别设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办公室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轻工烟草工作部,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评审组负责竞赛的考试和评审工作,监审组负责竞赛现场的监督和争议的调解处理工作。
      此次竞赛分初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酿酒(酒业、白酒)协会与所在省财贸轻纺烟草(轻工、轻纺)工会共同组织实施;决赛由第二届全国白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赛定于2010年11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各参赛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按照比赛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的初赛。按决赛分配名额选拔出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于2010年9月31日前将决赛选手推荐表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赛事组织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白酒品酒从业人员参加此次活动。要坚持勤俭节约、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81号)精神开展工作。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技术练兵、技能竞赛、职业技能鉴定等,带动整个白酒行业品酒从业人员钻研技术业务,立志岗位成才,进一步推动白酒行业建立和完善促进技能人才成长的长效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将组织企业参赛及省初赛工作的情况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确保全国决赛如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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