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发布酒类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倡议书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酿酒工业协会 日期:2011-04-13各酒类生产经营企业: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注重稳定物价总水平,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今年以来,由于成本上升、输入性价格上涨和流动性过剩等因素,一些酒类产品出现了涨价预期。为确保酒类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努力创造和维护良好的酒类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保持消费市场和谐稳定,我协会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拥护国家有关稳定市场价格的政策措施,自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流通成本,守法经营,价格自律,保持酒类产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积极开展酒类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三、严格遵守《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诚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酒类产品价格。
四、反对价格暴利,做到货真价实。企业间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产品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
五、不通过抬高等级、减少容量和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自觉规范优惠销售行为,开展赠、送、返等赠售活动时须有明确的告知,不利用隐蔽价格附加条件和虚假的价格承诺欺骗消费者。
望各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积极承诺并响应此倡议,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和价格自律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自觉遵守商业道德,讲法制、讲道德、讲诚信、讲文明,为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酒类产品和服务;积极规范价格行为,保障酒类市场供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
编辑:Tiff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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