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酿酒网 日期:2012-12-172012年 第2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下列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第1号修改单;
《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中的4.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
《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260-2011)。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年1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酿酒网”或“中国酒业刊物”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酿酒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酿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酿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上一篇:关于举办中国酒业摄影大赛的通知】
- 【上一篇:一纸垄断部门整改要求令茅台取消“限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