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监管当与时俱进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酿酒网 日期:2010-10-29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各行各业都在紧锣密鼓赶超和发展,此时酒类监管执法工作也应抓住机遇,与时俱进。
酒类监管执法要做到与时俱进,笔者以为酒类监管部门主要应当从如下几方面花功夫:
树立全新的监管理念
树立全新的监管理念,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和谐执法”的监管理念。
正确处理与厂商的关系
在新形势下,酒类监管部门要正确处理与监管相对人——酒类厂商的关系,第一是要摆正自身与酒类厂商之间的位置,将酒类厂商摆到与监管部门平等的地位;第二,酒类监管部门要与酒类厂商建立一种新型融洽的关系(“融洽”并非“庸俗”)。
酒类监管部门与酒类厂商之间本来就是一种平等的相互依存的关系:酒类监管部门需要依靠酒类厂商的诚信和自觉行动,以及他们的配合、支持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达到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酒类厂商也需要依靠酒类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扶持和服务创建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实现赢利和服务于社会的目的。二者的共同目的是统一的,都是为了促进酒业健康发展。正确摆正自身与酒类厂商的位置,监管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取得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实效;否则,只会困难重重,难有起色。
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
酒类监管尚处在起步阶段,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需来源华夏酒报要酒类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诸如,加大酒管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动态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公众了解酒管工作,支持酒管工作,这样就可以一改过去仅由酒类监管部门唱“独角戏”的做法,打一场全民参与的“战争”,其收效一定好得多。又如,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讲究策略,对当事人多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工作,将会给案件的顺利查处带来好处。关键是办案人员必须得有足够的耐心。切记,酒类市场秩序的规范,不是依赖手铐,而是依赖酒管执法人员的智慧、汗水和苦口婆心。
借助最新科技成果和手段
仅仅依靠眼看、鼻闻、手写和触摸的原始监管手段,是无法适应酒类监管需要的。酒类监管必须紧跟时代的脚步,尽可能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和成果,方能取得事半功倍之效。比如,利用互联网公开发布酒类监管的法律法规、动态信息等,利用摄影、照像、录音、检测等设备开展稽查和办案,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酒类监管部门要为酒管执法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建立奖励机制,要把对酒管执法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眼下商务部已经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对酒类监管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挑战,也是个良好的发展机遇。相信酒管工作将会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编辑:Tiff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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