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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状告七粮液傍名牌 输赢难定

作者:佚名 来源:证券日报 日期:2011-02-15

    来自七粮液公司的消息称,该公司的所有产品都是经过注册的,不存在侵权问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将生产白酒“七粮液”(以下简称七粮液)的企业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以及销售企业等一并告上法庭,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权。诉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涉案酒类产品,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五粮液公司认为,被告寅午宝公司将“七粮液”作为商品名称且将“中原七粮液”作为商标在同种类商品上突出使用,是一种典型的“傍名牌”行为,意在让人联想到“五粮液”知名度以助推销售,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给五粮液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巨额利润空间是“傍名牌”的原动力

    北京市二中院有关人士向媒体记者表示,目前,五粮液起诉“七粮液”商标侵权一案已于1月24日正式受理,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最终是否造成侵权,还有待于法院的判决。

    目前,被告方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的网站资料显示,该公司正在面向全国诚招代理商,记者以白酒经销商的名义联系到该公司一位丁经理,他称,该公司的所有的产品都是经过注册的,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高端白酒80%乃至90%以上的高毛利率是促使一些小酒企傍名牌、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制售假酒的原动力。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指出,酒类行业傍名牌现象不断出现,主要缘于酒类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存在的巨大利润空间。在酒类消费持续增长的今天,一些企业将眼光投向了酒类行业,傍名牌就是一种捷径,不仅节约了品牌宣传的前期成本,更是让这些企业搭上了便车,借助名牌的优势进入快速收割期。

    在周思然看来,傍名牌现象对于知名酒企来讲危害非常大,不仅扰乱了酒类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更是破坏了公平的酒类市场竞争环境,应予以坚决打击。

打赢官司不难但失了风度

    北京21c尚谋品牌营销机构创始人兼首席顾问李尚谋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认为,五粮液以法律形式来维权无可非议,但状告一个没有任何知名度的“山寨”品牌,似乎有些小题大做,凸显了五粮液对自身品牌价值的不自信。这种山寨品牌基本上无法杜绝,而对于五粮液来讲,“七粮液”这种傍大款、搭便车的行为并不能对五粮液的构成真正的威胁;而真正需要做的是打击制贩假酒的行为,那才是重中之重。

    从营销角度讲,资深营销策划人穆峰也指出,五粮液此举在为他人打知名度,之前我们还不知道有“七粮液”,这次都知道了。而且,市场上不只有“七粮液”,从“一”数到“十”基本全了,难道五粮液都要去起诉?奥拓曾经打出广告“我是奥拓,我哥哥是奥迪!”也没见奥迪说什么,没必要小家子气,因为不是竞争对手,况且也是给奥迪长面子。当然从法律上来说,五粮液打赢这场官司不难,但失了风度。

    穆峰也指出,这种“搭便车”的现象很普遍,只要是没搭得太离谱,很多企业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利润诱惑、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使得这些小酒厂比较多。

五粮液起诉或为“杀鸡骇猴”?

    李尚谋认为,五粮液旗下子品牌众多,对于众多子品牌的定位不那么清晰,此次一纸诉状将“七粮液”告上法庭应该也有以下的忧虑:一方面是担心消费者将“七粮液”误认为是五粮液旗下的子品牌;另一方面是对旗下子品牌有些心虚,担心销售受到冲击,因为五粮液旗下子品牌虽然众多,但总体上讲缺少价值创新,没有什么独特的价值诉求。

    当然,业内人士指出,显而易见,七粮液就是想搭乘“顺风车”,凭借和五粮液相近的“名号”来“忽悠”一下消费者,因为,五粮液等高端白酒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通消费者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然而,目前消费者越来越成熟,事实上,七粮液根本不能对五粮液形成任何冲击,因为没人会傻到把“七粮液”当成“五粮液”作为礼品赠送。

    另有分析人士认为,五粮液此举也算是不错的营销策略选择,由于“七粮液”和五粮液的商标近似度很高,据称五粮液之前也出品过“九粮液”等品牌,因此应该说打赢这场官司的把握比较大。打赢这场官司虽然对于五粮液品牌价值的提升几乎没有任何帮助,但至少可以起到“杀一儆百”、“杀鸡骇猴”的作用,给那些准备搭营销顺风车的酒企以警示。
 

编辑:Tiff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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